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过10万的部分收0.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法律依据:《诉讼法收费办法》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