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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后是否可以退还定金?
释义
    认购书签字后,定金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如果因买卖双方原因未能成交,定金按法律规定处理;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买房签了认购书又后悔,交的定金在一般情形下,不能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购房者签署认购书后的定金退还政策解析
    购房者签署认购书后的定金退还政策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后,定金的退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提出退还请求且符合退还条件,如开发商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如果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如违约或变卦等,开发商可能有权扣留定金作为违约金。因此,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还政策,并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后的定金退还政策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如果购房者符合退还条件,如开发商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如果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如违约或变卦等,开发商可能有权扣留定金作为违约金。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还政策,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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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