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是需要被处罚的,精神病人是一类特殊的群体,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该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那么精神病杀人怎么进行民事赔偿呢?精神病人杀人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具体的赔偿。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况。刑法第十八条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区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1、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2、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通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