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能在原地分户吗 |
释义 | 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需满足落户条件,即具有当地房屋所有权。分户需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持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证明,边防地区迁往需公安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需持应征通知书申报迁出登记,不发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但是需要符合落户条件,一般的落户条件是具有当地的房屋。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拿着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准备好以下材料:离婚证明、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明等。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核和审批,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最后,按照派出所的要求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以确保准确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 结语 离婚后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准备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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