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受赠人应当缴纳: 住房:80元/套或非住房550元/证,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 印花税 :0.5‰+5元/证, 契税 :3%,土地收益金:1% 。 赠与人: 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0.5‰ 通过上面的比较不难发现,赠与的契税税率高于,但过程中存在营业税和 个人所得税 。如果出卖方转让的是购买超过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双方承担的契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1%-3.5%,平均水平仍低于赠与的契税。另外,为防止利用假赠与逃避税收,税务总局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 继承 、 遗嘱 、 离婚 、 赡养 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 对以一般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 购房 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 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于以其他无偿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以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 房屋产权证 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一般赠与行为以赠与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其它无偿赠与以受赠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以此确定计税金额。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