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手后,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法律规定的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抚养费数额应考虑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固定收入者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者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人,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人,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人,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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