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费给付的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约定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