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社会保险2021省内转移新规 |
释义 | 律师分析: 广东省社保转移到省外的: 1.所需资料 (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广东省社保局办理转出。 (3)转出办理完毕,广东省社保局经办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可以选择邮寄或自行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办理。转移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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