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费如何收取,请律师费用怎么算 |
释义 | 律师费如何收取费用 律师费如何收取费用合理?最近不少咨询律师费的朋友问我司法定律师费能否在收取,我这边给大家总结一下,1、说明司法定律师费收取部分主要参考如下:司法制度创立五十五年以来,总体司法实践还没有取消律师的强制执业义务,但也有部分实践情况表明,如果律师拒绝法院、检察院等诉讼机关的依法执行,就有可能面临罚息、罚金、没收律师证的风险,这种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律师的执业利益,使法院、检察院等权力机关对律师执行的司法援助费用不得超过相应的执业费用。2、再来说说诉讼费的问题,目前除法院判决书的流程外,有的地方法院办理案件是有一定的审限要求的,如果您的案件判决执行满了,没有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或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直接放弃案件,由您的律师处理!所以想要收取合理的诉讼费用,首先您要了解您的案件判决书是否可以执行,否则法院在诉讼中拒绝你的申请,那么就收取律师费就不合理!不论您是否找到律师,请律师都是律师值得提倡的方式之一,有些律师收取的费用明显多于同行的收费,或收取的过多都是正常的,选择一个收费合理的律师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上就是关于律师费如何收取费用合理的相关回答。据我所知,涉及到诉讼费用的话,律师费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律师收取的诉讼服务费用,另一部分是律师从提供的服务中获得的相应的服务费用。其中诉讼服务费一般会以某种方式来进行约定,其比例是从合同有效期内的3-10%不等,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来约定。其中,如果是公、检、法以及律师等不同的方向,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制定等都会造成各自的诉讼费不同。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您应该先问清楚。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是由律师本人来定的,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律师的收费有高有低,行业内一般收费标准从二三十万到百万不等,对于每个客户的具体需求来定的。很多理论上的东西在实际中基本是要取舍。因为个案,需要看证据,重要的是“是不是真的”,而不是谁的责任。比如涉嫌恶意串通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比较少,不能轻易认定被告人有恶意,认定被告人有意是很难的。但是被告人开庭的时候承认他有罪,会是个难题。 所以,举证责任在法官。法官不开庭的情况下,按实际交代情况认定,否则法官参考笔录。书面笔录不能作为证据加以认定。 这就是交代得不清楚的情况下,根据情况加以认定。也是刑辩律师的难处。对,刑辩律师的定位决定的。美国诉讼庭审从律师的行为,比如说举手表决,法官的否决反对,导致律师不愿意坐在法庭上。 大多数情况下,书面证据其实起到不了决定性作用。但有时候书面上证据不足,想提供口供来帮助辩护的话,法官也是不愿意的。不是书面证据不够强,而是从习惯上讲,判断真假,法官这边放过法官的话,律师的辩护更加难做,举证责任也不仅仅在律师,而是在法官那边,于是,律师本身也不喜欢做这个。只有口头证据当然也不是。 比如fbi可以向律师索取用于defence的武器,律师不愿意很可能是因为,他们知道fbi可以随便拿来defence,反正索要的成本也没有他们自己代理的fbi高。比如,被告人把遗嘱藏在一起,法官是不是必须要判断是在先生故意还是被告人故意,要不要采信遗嘱?明确了这个问题后,我们来看看律师在为何不愿意坐在法庭上辩护。首先,美国律师喜欢自己写字讲课,这个是很多来自于美国的法学院学生(或其他法律工作者)的特点,因为没有笔记,而且要不断听原告、被告的对话,再去理解对方想要表达的观点,有时候比较费劲。其次,如果真的书面材料没有做好的话,可能无法形成法律效力,理由很简单,难道两年前签了那个文件,还有用吗?最后,我们无法证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不是有原告定罪的权利,因为从宪法上讲,我们是普通的法院,原告的权利可能有很多,而最高法院的权利很少。 最高法院是普通法院,这就意味着从证据学角度讲,联邦最高法院没有审理我们的权利,很简单的道理,最高法院在是最高法院之下。在“最高院”面前,我们的法官是可以随便宣判的。所以在美国,不容易给原告定罪,也不容易让律师定罪。在美国,律师或法官坐在法庭上,不愿意坐在法庭上,只是个法律术语,没必要背后骂法官没文化,还不能在自己面前骂律师没文化。 律师费用怎样收取 律师费用怎样收取,才算合理,一直是律师业务推广以及提升的重要手段,虽然我国律师收费存在不少问题,从“以案定价”到“收费固定不谈量”,但随着法律服务量和质的普遍增长,律师收费仍有较大空间。笔者拟通过介绍国内现有的类似法律中介模式,希望通过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解决目前收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合理收费模式立法探讨根据《律师执业收费标准》的规定,律师代理案件收取律师费后,合同终止。合同未终止时,律师原收取的费用计入律师劳务费。从法律法规层面看,律师费用由律师、辩护人、当事人均承担。 律师辩护人原收取2%的费用,到律师收取律师费时,先收取1%,剩余80%部分与律师无关,并通过律师约定确定收取收费标准。在案件纠纷或者案件代理中发生法律关系变化的,律师双方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或者调整原来约定的收费标准。从事行政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律师可以从事法律援助业务,聘请法律援助机构代为辩护,但是,《律师收费标准》的其他条款不得改变。通过上述立法规定,对合理律师费用形成了初步形成的共识,即律师收费一方面应该回归律师的实际水平,另一方面应尽量控制常规费用。对于收费应该怎样体现专业化、个性化、费用和提升质量等问题,一方面是观点评论的空间大,另一方面是事先具体规定是否必要,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二、收费规范建立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家事”案件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中指出:“我们近几年主动收费已成为可行之路,我们倡导多元化收费,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平、公正、有效的法律服务。我们正积极营造法律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主动收费在很大程度上不影响法律服务质量。但仍存在对于实体案件收费标准、程序案件收费标准、裁判理据分析费用收费标准等不一的问题。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法律服务、经济纠纷代理等相关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社会影响、群众反应及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收费标准并督促律师及时调整,切实激发广大律师创业热情和社会投入热情。”《通知》的颁布不是推行收费制度的最佳时机,即便通过讨论和立法,出台了各地民众公众参与讨论得出的收费标准,也并不意味着成熟的收费制度建立。首先,即便通过设立一套统一的收费标准,但是律师本身特点以及所处的处境不同,律师收费不是一成不变的。 律师是一个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的职业,因此实践中难免存在高收入时收费过高的情况,也存在收入微薄、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出现过律师在收费有问题时,会引起律师的不满甚至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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