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总合同价20%的定金条款是否一定无效?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超过总合同价的20%的定金条款必然无效吗 超过总合同价的20%的定金条款,不是必然无效。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但是未超过部分如果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超过部分是有效的。 合同定金超过20%是不是为无效合同 合同定金超过20%,并不是无效合同。定金合同是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对于超过部分,是无效的,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但是未超过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违约条款不得超20%吗 违约条款可以超20%。合同的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就是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 违约金超过20%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一般是违约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违约金不得超过30%。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该内容由 何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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