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驾驶运营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