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术前签字的法律效果为:患者一经签字同意,就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和提供身体进行手术、支付手术费用、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医方有依据同意书在患者身体上实施手术的权利和负有提供手术治疗服务的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