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未处理可以开车吗 |
释义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如果驾驶人未被交警吊销或没收驾驶证,可以继续开车。但若需要调查事故并扣留车辆,车辆在调查结束前不能开走。以下情况会导致扣留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2、驾驶员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3、驾驶员超速50%以上;4、驾驶的机动车涉嫌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5、驾驶员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或被吊销、暂扣驾驶证的人驾驶。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如果没有被交警当场吊销或者没收驾驶证的,那就可以开车。 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扣留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十二分的。 2、驾驶员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员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是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5、驾驶员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或者被吊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未处理,开车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处理,包括报警、保留证据、通知保险公司等。如果交通事故未处理,开车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未完成赔偿、补偿等程序前,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因此,交通事故未处理的情况下开车是不合法的。如果被执法部门查处,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措施。为了遵守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后再行驶车辆。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未处理的情况下开车是不合法的。如果被查处,可能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为了遵守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后再行驶车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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