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伤认定需要原件吗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情形: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受伤的;在单位上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伤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