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当事人权利有: 1、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决的权利: (1)当事人提出仲裁权;申请人有权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有权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和提出反驳请求; (2)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3)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庭的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 (4)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5)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6)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活动权; 2、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1)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2)辩论权利; (3)查阅审判材料的权利; 3、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1)要求调解和自我和解权; (2)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的权利; (3)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 (4)请求纠正仲裁裁决的错误权;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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