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交强险赔偿标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强制险赔偿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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