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民族有计划生育政策吗 |
释义 | 中国少数民族施行计划生育。全国实施的计划生育,没有城乡差别和地域差别。计划生育的作用: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减轻就业压力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 对于三胎计划生育政策,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1、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工人、城镇居民、农民,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可生育2个子女;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以生三个孩子。 2、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是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毛南族、回族、北京族、彝族、水族、仫佬族等人口不足1000万的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年。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一对城镇少数民族居民夫妇只允许生育两个孩子,一对少数民族农牧民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符合特定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4、内蒙古自治区条例: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非城镇户口的蒙古族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只能生育两个孩子,不允许生育第三个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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