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登记一定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婚姻登记没有强制要求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到到夫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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