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津贴如何支付 |
释义 |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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