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