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开证明,具体联系当地殡仪馆。凡在规定的火葬区内死亡人员火化,殡仪馆需给死亡人员开具火化证以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有关单位使用。开火化证明都需要带证件如下:一、直系亲属签字。尸体火化时,死者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死者无直系亲属的,凭派出所证明,由旁系亲属到场签字。二、要有正规的火化证明。正常死亡尸体的火化,应提交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由居住地的镇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或无名尸体,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死者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者家庭户口本、送尸亲属的身份证或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