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和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无法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和一方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