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省内转移办理流程 |
释义 | 省内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办理规定:1、在新就业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2、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3、新参保地机构审核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社会保险法》,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随个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分析 省内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办理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2、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拓展延伸 省内社保卡转移: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省内社保卡转移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到原社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接下来,社保局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并办理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社保卡的转移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准确填写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转移后的社保待遇、缴费方式等细节,以便顺利享受社保福利。总之,省内社保卡转移的办理流程需要申请人积极配合社保局的要求,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个人转移,并进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办理省内社保卡转移的具体流程包括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申请人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遵守规定,以确保顺利享受社保福利。请申请人积极配合社保局要求,确保办理手续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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