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收费应当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但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支付。如果多位律师参与,费用分摊可以根据参与律师的工作量、专业水平和法律服务的质量等因素进行协商分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的收费应当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费用收取暂行办法》第七条:“律师费用的数额应当根据代理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代理诉讼的时限、律师的工作量、专业水平和法律服务的质量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参照有关规定或者按照通常做法确定。没有通常做法的,按照诚信原则确定。” 总之,当事人在聘请多位律师会见时,应当协商确定费用分摊的原则,并且要求律师按照协议收费或者按照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以避免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