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可能导致效力问题,但可以采取一定措施解决。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知对方收到。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认证等方式证明通知内容及送达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公证机关能够证明该公证事项发生的时间和内容,具有证据效力。 解决方案: 1.发送解除通知时应使用挂号信、快递等方式,并保留证明邮寄的相关单据。 2.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解除通知进行公证,以证明对方已收到通知。 3.如对方仍不承认收到通知,可以在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结: 当遇到对方未收到合同解除通知的情况时,应尽可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避免效力问题的发生,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