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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 由公安机关负责。 a侦查 b拘留 c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审判公开原则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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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9: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