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转变政府职能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不断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和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