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外地户口迁入本地? |
释义 | 外省户口迁移条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父母投靠子女需子女年满18岁,子女投靠父母需未婚且年龄未超法定婚龄。在职干部、职工可按工作调动办理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核实材料,包括申请书、结婚证、户籍证明、住所证明、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购房者及亲属可凭购房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办理迁入。 法律分析 一、外省户口怎么迁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结语 外省户口迁入需满足合法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父母投靠子女需子女满18岁,子女投靠父母需年龄不超法定婚龄、未婚且无正式工作。在职干部、职工需按工作调动办理迁户口。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结婚证、户籍证明、住所证明、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可迁入落户,需提供相关材料。以上所需材料须提交至迁入地派出所审批核准并获得《户口准迁证》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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