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可以补办异地身份证的派出所?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和核验均应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但是,根据《江苏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在江苏省境内补办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审核并报市、县级公安局审核批准后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江苏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