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是公开的吗? |
释义 | 征地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是公开的,正常情况,征地信息都会进行公开,当然也会包含补偿安置的公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一、土地征收步骤有哪些 1、发布征地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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