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身份证遗失的处理办法 |
释义 | 临时身份证起诉离婚,需提交相关证件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特定情形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需递交起诉状,记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人。 法律分析 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结语 办理离婚诉讼需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起诉地点应为被告住所地,如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可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定情形下,如涉及身份关系、失踪人、强制教育或监禁,应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需递交起诉状,如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并记入笔录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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