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条[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属于结果犯,只要造成严重的损失或者是伤亡,那么对于违法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在认定犯罪时也会从此罪的主体、主观、客观、客体来进行确定,符合条件者必定就会被判有期徒刑。 一、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是什么 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如下: 1、重大伤亡是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 2、严重后果是指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不足规定数量,但情节严重,对生产和工作造成重大损害。 法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