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出入防疫政策 |
释义 |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市分别在各高速、国省道干线公路入口处设立疫情防控卡点。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和车辆进行劝返或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凭近两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进入新乡市域。进入新乡市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地人员,须配合验证自身健康绿码和近14天绿色行程卡才能入驻酒店或业务接待单位。进入新乡市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接待单位所在居委会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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