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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后,女方不迁走户口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走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女方了解情况后,实在不同意迁走,并且女方户口有去处的,男方作为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强行将户口迁出去,女方户口实在没有去处的,户口只能留在该处,不能把女方的户口强行迁出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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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