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预约办理方法:1.打开微信扫码,添加"莞家政务"公众号。2.找到"取号办事",进入"在线预约"。3.找到居住地所属园区、镇街办事大厅,选择政务服务中心,部分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可选择公安分局。4.在搜索栏目输入"居住"进行搜索,找到"户政业务",点击打开"户政业务",找到"居住证业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5.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预约,选择合适的日期和时间,勾选"阅读并同意《相关条款》"并确定。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