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伤后到保险公司理赔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受伤后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 1、出险报案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一般要求10日内报案,报案越及时,对被保人越有利。报案时,需要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去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就医治疗。 2、事故勘察和损失确认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或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您的损失情况,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 3、准备理赔资料 注意整理收集理赔需要的资料,一般情况下,意外险合同中都有列明理赔所需的资料。 4、资料审核 保险公司接到理赔资料后,会核查保险事故,并对保险金进行核定。如果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给与理赔。 5、赔偿结案 意外险的理赔比较简单,一般来说,提交好完整资料后的1-2天便可以出具理赔结果。根据理赔调查的结果,保险公司出具理赔通知书,会将保险金打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要多长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起诉 1、搜集证据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2、确定管辖法院 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起诉立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4、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5、开庭审理。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行法庭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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