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身损害赔偿的含义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1、要有损害事实存在; 2、要有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间要有因果关系; 4、实施违法行为的人须有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9.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10.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11.产品责任纠纷; 1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1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4.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15.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16.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7.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8.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9.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人身损害赔偿附带精神赔偿的含义 人身损害赔偿附带精神赔偿,其概念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而就其实际功能来说,主要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后果的抚慰救济和对侵害人侵权行为的处罚制裁,并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