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一般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去进行支付。 生育险的津贴,主要是用来补偿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损失的。产假期间,公司是不发工资的,生育险津贴是由社保发的,但是社保发的津贴如果不够产假期间的工资数额,则有公司补足。 生育津贴是按照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进行计算的。而如果是男职工的话,则可以领取一笔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法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但若男职工的配偶自己有生育保险,且可以使用,则不得重复使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领取生育补助金。 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比参保职工的基本工资待遇高,那么就发放生育津贴;如果生育津贴比参保职工的基本工资待遇低,那么就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