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可以撤销。分两种情况,一种警察到达现场、一种未到达现场:①到达现场:事故双方责任人一起告诉警察以解决,然后离开现场即可。②未到达现场:打电话给事故中心,告诉不用过来即可,双方自行离开。问: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答: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处理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造成人身伤亡的需要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没有处理是否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可以提车,对车辆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可以提车了,或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提车了。 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交通事故处理中车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1、扣押的交通事故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售车辆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已经立案可以撤销吗 交通事故立案了的能撤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损害,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当达成协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议书,并共同签名。自行协议书可以作为结案的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交通事故立案了可以撤销吗 能撤销。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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