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国家保密局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下属机构序列,承办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1988年4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务院设立国家保密局,为国务院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是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加强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各项保密法规,逐步建立起完备的保密法规体系;抓好全国保密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检查、组织、协调等工作,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保密局与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家秘密的等级,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泄露工作秘密怎么处理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