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要判刑吗 |
释义 | 判刑是根据犯罪行为进行的处罚,与主动退赃没有关系,因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在最终判刑的时候,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 一、未满14岁犯罪怎样的才判刑 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若作出了犯罪行为,且已满十二周岁的,在犯特定种类罪的情况下应当被判刑处罚,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属于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自首的情形如下: 1、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 3、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犯罪者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有犯罪的实行行为;2、犯罪者由于主观因素自动中止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结束后进行了施救行为;3、犯罪者的中止行为是有效的。我国对于犯罪中止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者应当及时中止犯罪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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