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建筑施工合同中关于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条款 |
释义 | 建筑施工合同中违约责任可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等。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减少,过低可增加。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一、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签订施工合同时,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进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至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施工合同中对于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等方式进行补偿。同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可以包括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双方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和合同价款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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