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证与反证定义如下: 1、本证是指能够证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凡是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来证明该方主张事实的证据的,即为本证; 2、反证是指能否定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的目的是提出证据否定对方提出的事实,凡是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与对方相反的、即相抵消的事实根据的,称为反证。 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