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办法:一般由雇主与雇员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雇员受伤害的,则雇员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要求雇主补偿,而雇主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