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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首次办理出生证明要什么东西
释义
    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1、出院结算单在医院办理,医院签发的《首次签发登机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准生证
    4、孩子的名字要起好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6、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丢失怎么补办
    我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总会出现丢三落四的问题,有的时候更是会将一些重要的物品丢失,这也是比较常见的过失。这其中也很可能会出现出生证明丢失的问题,给我们的生生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旦发生出生证明丢失的状况,应该如何补办呢?首先,我们应该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当然,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这和原有的出生证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并不影响使用。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出生证明具有很多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①证明婴儿的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以及记载婴儿出生时的身体健康状况;
    ②记载、证明婴儿的血缘(母系)和血统(父系)关系;
    ③是新生儿日后获得上学以及其他保健、服务的基本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补办出生证明其实并不复杂,只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甄别。即在户口办理之前丢失和办理之后丢失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会补发出生证明的正副页,后一种情况补发正页。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儿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监护人出具一份证明亲属身份关系的“亲子关系证明”,即直接证明、儿童与其父母或直接监护人关系的旁证,也就是需要间接证明、另外还需要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居委会(城市)或村委会(农村)开具证明信,当然,必不可少的证件就是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身份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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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1 6: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