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能落户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 房屋 。.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 城市居民 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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