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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释义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是从一九八六年开始初步建立的
    一、中国失业补助金标准
    中国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如果当事人工作还不足十二个月的,那么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但是要注意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另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那么从次月开始,便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二、劳动法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吗
    公司未交保险,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三、建立了什么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基本实现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并轨的结果,能逐步缩小不同群体间基础养老的差别,从而提高整体的保障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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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