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举个例子,若某地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2019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申领流程为:单位退休人员,家属将死亡证明交给单位,由单位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社保中心将费用打到单位账户,单位再发给家属。社会退休的,直接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死亡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账号。申请人若是亡者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或子女,需提供公安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以外的人,需要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通知》第一条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