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惠州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惠州居住证要求公民在该地居住满半年且符合就业、住所或就读条件,需要提供身份证、相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取代了暂住证,体现了城市管理的进步,纳入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后,提供社会服务与保障,并反映了政府角色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居住证也具有地方政策导引的作用。 法律分析 公民若需要在惠州办理居住证,是要求公民在惠州居住而且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满足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居民身份证 2,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当地其他需要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结语 办理居住证,要求居住满半年以上,具备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申请需提供身份证、相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制度取代了暂住证制度,消除了对流动人口的限制,增加了社会服务和保障功能。政府角色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居住证有助于解决流动人口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体现了城市管理的进步。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对应不同层级的外来人口,具有当地政策导引作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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