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能否要求租客提前搬离? |
释义 | 租客没到期房东能让他搬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租客存在不支付租金、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形,房东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租金过高导致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可以申请调整租金。停水、停电等措施必须有合同约定或合同解除依据,否则构成侵权。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房租可从其遗产中扣除,遗产不足时应予以注销。 法律分析 一、租客没到期房东能让他搬走吗 1、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房东一般不得要求承租人搬走。但如果承租人存在不支付租金、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遇到承租人拖欠房租要怎么办 1、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2、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因为根据民法典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3、拖欠房租如何处理,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房东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一般不能要求租客搬走。然而,如果租客存在不支付租金或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况,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同样,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房东也可以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另外,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时,未支付的房租可以从其遗产中扣除,并由继承人按比例分担。如果遗产不足以偿付房租,剩余部分可以注销。因此,房东在处理租客拖欠房租时应依法行事,遵循合同约定,并注意不滥用停水停电等措施,以免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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